前言﹕
我是大佬博錄的網迷﹐讀了大佬網友最近發表的六章網誌﹐忽然想到﹐事情可能有另外一面。寫了下面的幻想曲﹐大家可不能當真。這純粹是遊戲之作。
(網友大佬的六章網誌﹕ 1﹐ 2﹐ 3﹐ 4﹐ 5﹐ 6)
我其實是愛小四的。
大學時認識了他﹐他是芸芸華裔生中最登樣的一個。我愛他的單純﹐他像一張白紙﹐由我把他年輕的生命塗上顏色。他功課好不在話下﹐又是運動健將。愛我寵我﹐任勞任怨。西岸陽光充沛﹐點綴了我們象牙塔內那三年的愛情。畢業後﹐我決定要回香港看看。他說他放不下心﹐走之前他苦苦哀求﹐於是我們訂婚了。我笑說我是不會太早和他結婚的﹐我可不要才從書房走出﹐便進入他家的廚房。他答應婚後他每晚會負責給我們煮晚餐。
但是我心中有個隱憂。小四是個天主教徒﹐他其實也不怎麼虔誠。我是個無神論者﹐這個是我們有時吵架的原因。我有個表姐﹐也是個天主教徒。那一年我的祖父過身﹐道教儀式﹐人人都在靈前上香﹐就連我那篤信天主教的小姑姑﹐也在她亡父靈前清香三注。我驚訝﹐問她為何會上香﹐那不是她的禁忌嗎﹖她說她想過了﹐上香不過是一個儀式﹐表示她對亡父的敬愛﹐不礙她的信仰。但是我那表姐竟然沒大沒小的指責她。伊還拿聖經來指證。
後來我到英國的寄宿學校唸書﹐倒瞭解到那一切一切的禁忌﹐其實只是亞洲的信徒為了和其他宗教劃清界限而做樣子。到了美國這一個保守的國家(是﹐美國是西方國家中最保守的)﹐看到了保守派利用宗教之名來玩弄政治﹐更覺得齒冷。「信仰是我和神之間的事情」﹐「集體崇拜這事情是一個笑話」-- 我讀到這些深得我心的句子。集體信仰依我看來﹐都是儀式重過內涵。
但是小四的家人不是這麼想。他們是大戶人家﹐老派上海人。信了主﹐便儀式做得十足十。飯前禱告﹐周日上教堂﹐十年如一日。我很怕和小四到他蘇蘇里圖家裡吃飯。用餐前﹐他們例必手牽手禱告。我開始時虛與委蛇﹐但幾次後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便不把手伸出。這倒出了事。他的小姐姐皮笑肉不笑的說﹕怎麼﹐入屋叫人入廟拜神的道理妳不懂﹖我低聲說﹕我不是教徒﹐也不用作假了。他的父母揚眉﹐冷冷的看著我。小四愣了。這是我吃得最難堪的一餐飯。飯後我借故遁了﹐在回途小四和我吵了一大架。
小四求婚的時候﹐我問他﹐你家人怎麼說﹖他說這是他的決定﹐他一生的幸福﹐不干他家人事。我再問他﹐我們之間存著一個宗教的問題﹐那又怎樣﹖他聳聳肩﹐他說他愛我。我皺皺眉。但他陽光的笑容融化了我。不管了﹐只要他愛我﹐我願意沉溺在他的酒窩中﹐在他的強壯的胸上。婚姻不是只要有愛便會存活嗎﹖
那只是年輕人的一廂情願。這個道理我漸漸懂得 -- 因為在生活中打滾﹐在紅塵中淪落。
回港後我在一家律師樓中實習﹐處理離婚案件。我像海綿般的吸收知識﹐案件與案件之間使我看盡了殘酷人心﹐和悲歡離合﹐使我在這幾年成長得很快。宋啟明是我的領導律師。他的專業知識﹐他的風度﹐都讓我折服。我有他的護蔭﹐工作忙﹐但是忙得開心。
小四在西岸﹐過著他喜歡的生活。我們每天通一次電話來維持感情。他一年也會回來香港兩次。但是當我開始要正視我們之間的問題時﹐我覺得他思想還是很幼稚。他以為我最終會和他回到西岸﹐但我覺得我在香港的發展會比美國好。他問我他該怎麼打算﹖我說你回流啊﹐但他說他三歲便離開香港到美國﹐香港不是他的故鄉﹐而且他要留在美國照顧他父母﹐我不語。拿父母這頂大帽子來做幌子﹐我是不會作聲的。三年前的我會發脾氣說﹕你不是說愛我嗎﹐你不是說這是你的一生幸福嗎﹖但是在幾百個離婚個案後﹐我知道我是鬥不贏這個理由的。我再微弱的問﹐你會要求一個信奉天主的妻子嗎﹖他說﹕妳最終會為我而改變的。我一聲不響掛上電話。
他隔天馬上買機票來香港。
我發現我們這段感情有太多的障礙﹐是時候做個決定了。要我放棄我現在的一切﹐我是不會的。要我為他而改變我對信仰的態度﹐那更是天方夜譚。我變了。在一千多個日子之後﹐我變成了一個愛自己多過愛小四的女子。或者﹐我一開始根本愛他少于愛自己﹖又或者﹐我愛的只是那個為我驅走寂寞的理由﹖
他來到香港時﹐我已經有了打算。我會和他攤牌。我不會要求他為我而犧牲﹐但我也不會為他而放棄我的事業。如果他要回流﹐我會再為這一段感情努力。但是我是不會走的了。我發現我像現在很多愛國的香港人一般﹐認同現在的政治氣候﹕美國是個邪惡的國家。
小四回來後的第二天﹐我們談了整夜。有眼淚﹐有痛﹐有回憶的快樂﹐也有狠恨的吵﹐和之後的沉默﹐但是就是沒有結論。第二天我拖著頭痛欲裂的身子上班。宋啟明覺得我不對勁﹐問我﹕妳攤牌了﹖我一直有對他說我和小四的事﹐在香港我沒有親密的女友﹐宋就是我的戰友﹐我的兄弟﹐我的聽眾。我說我要把昨天的事告訴你。下班後﹐我們到一個酒吧談。我哭了-- 也不是第一次在宋的面前哭。他有時也兇 -- 當我在公事上重犯同樣錯誤時﹐他會罵我。我的眼淚會不自覺的開閘。
我哭了﹐在酒吧裡﹐悶悶的說著我的悲哀。他出盡法寶逗我笑﹐我笑不出來。後來他和我大眼瞪小眼﹐我終于了解到﹐我是在哭倒瀉了的牛奶。我笑了。那種釋懷的笑。我知道我和小四完了。他擁抱了我一下。好兄弟般的擁抱。侍者這時端來了一杯白酒﹐然後指指說是我背後檯的客人請的。我回頭。
我錯愕﹐臉孔驀地漲紅。是老大。是﹐是小四的老好大哥。我向他點一點頭。他看到我的哭相嗎﹖他會誤會我和宋﹒﹒﹒慢著﹗我和宋﹖我忽然覺得﹕是﹐我和宋。我開始感到我一直在忽略對他的微妙情緒。
我還是和小四談。其實也沒有什麼好談的﹐我說我要分手﹐但他說給他時間﹐他正在密密的約見獵頭公司。他說今晚我們會和他大哥一起在蘇豪區一家法國餐館慶生。想起前天的事﹐那可惡的老大﹐那天竟然有此一著﹐我偏要敬酒不喝。我說﹕你怎麼不跟我說你約了大佬﹖他傻笑﹕忘了﹐對不起。我說﹕不是說要到大嶼山看佛像嗎﹐趕不及回市區了。他說一定趕到。我悶不作聲。到家後﹐我實在倦了﹐整身汗。我說﹕我不去吃飯了﹐你知道我最怕和你家人一起吃飯﹐那是我的死穴﹐而且我整身臭汗﹐趕不及了趕不及了。他打恭作揖﹕大哥最疼我的了﹐妳也知道﹐妳就給我面子吧。
當然我是去了。比約定遲了四十分鐘。生日快樂﹐大佬。
過了幾天﹐小四又說要我和他出席他家人為他舉行的餞行飯局。我的媽呀﹐有完沒完哪這小子﹖我冷著臉說我不去了﹐要趕工。小四竟然打電話叫老大來落嘴頭。哼﹐陰險小子。老大在電話裡一輪嘴﹐我正忙著﹐也聽不進去﹐便投降﹐說好好好﹐我去。橫豎小四也要回去西岸﹐這些應酬也快完了。(快完了﹖我神經質的笑了笑。這不是清末太監的說話嗎﹖)
到了飯店﹐黑壓壓的一群人﹐都是小四的長輩。我討厭這種飯局﹐各家自吹自擂﹐東家長西家短的﹐然後白頭宮女話當年。我把四號笑面具戴上﹐耳邊盡是滬語﹐我是模糊的半懂半不懂。小四體貼的在我耳邊翻譯﹐我心不在焉的聽他嘮叨。驀然間他不作聲﹐但旁邊的三舅媽還在絮絮不斷﹐倒使我留神了。伊好像是嘀咕甚麼浸禮啊受洗啊的﹐難道問我可是已經成為教徒了﹖我帶著存疑的目光望向小四﹐他一臉尷尬。我心裡著實氣了。我人還沒進門﹐他就要受諸姨媽姑爹的唆擺。我想發作﹐但恰好上菜了。我笑著說﹕三舅媽妳勿要只掛著說﹐來我給妳佈菜。我舉箸想挾菜給她﹐但老大橫我一眼﹐我馬上停。對面的大舅公竟然清清喉嚨﹐要禱告。我忍不住了﹐顧不了儀態﹐推開椅子離席。我拿起電話﹐撥了宋啟明的號碼。
我想他們一門俊傑會開始不看好我和小四這一門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