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19, 2007

慾孽



一個是心狠手辣功於心計﹐一個是任人擺佈暗吞聲﹐這兩個姊妹都有傾國傾城之貌﹐更加不是省油的燈。開始時是在後宮裡翻起醋雨酸風﹐然後拿到權勢便在宮廷裡泛起血雨腥風。


《另一個寶寧女使》(The Other Boleyn Girl) 寫的是十六世紀英王亨利八世和兩個寶寧姊妹的肉慾糾纏。作者 Philippa Gregory 開宗明義寫得清清楚楚﹕這是本野史。作者加了六錢想像﹐七分肉緊﹐描繪了亨利八世的慌淫無度﹐和寶寧兩姊妹從得寵到失寵的經過。


安寶寧皇后的事跡非常著名﹐我也不怕把書裡的故事在這裡再說一遍。


安寶寧(Ann Boleyn) 是姐姐﹐瑪麗寶寧(Mary Boleyn)是妹妹。其實有大部份歷史學家都認為安寶寧應該是妹妹﹐但是也有人說她是姐姐。書是以瑪麗寶寧第一人稱寫的。金髮的瑪麗十二歲便已經嫁人﹐婚後在宮裡侍奉亨利八世的原配凱特琳皇后(Catherine the Aragon)。皇后本來是亨利八世的嫂嫂﹐她是西班牙公主。當亨利八世的皇兄死後﹐他繼承皇位時一拼也把嫂子接收了。可能是要接助皇后和西班牙的關係來鞏固勢力﹐也可能是他愛戀這美貌的嫂嫂 -- 雖然她比他年長。皇后懷孕多次﹐但得以成長的只有一個公主。生了的王子不是夭折﹐便是胎死腹中。


好色的皇帝見到艷若桃李的瑪麗後﹐驚為天人。瑪麗的父母和舅舅都是為了權力而罔顧一切的人。生女兒的目的﹐就是要她們狐媚皇帝﹐然後他們的家族的勢力才能伸張﹐族人才能個個步步高昇。當知道瑪麗被亨利八世看上後﹐他們便立刻把她接到宮裡和她姐姐共住。目的是﹐假如瑪麗懷了龍胎﹐那麼沒有人可以說這是她和她的丈夫的結晶。皇帝喜歡金髮兒﹐瑪麗是他的型。安寶寧黑髮﹐所以當時沒有得到寵幸。


寶寧家族都為了這個飛上枝頭的鳳凰而沾沾自喜。那時英國還是天主教﹐國法不準離婚。瑪麗也沒有太大的野心﹐只是樂于給她的丈夫戴綠帽子﹐樂于成為一個皇帝的情婦。數年內她為皇帝生了一男一女。但是英國和中國不同﹐情婦生的﹐都只配喚作「雜種」。皇帝也不能立妃嬪﹐一夫一妻啊﹐多麼貞烈的制度﹐簡直叫咱們一眾擁有後宮三千的中國皇帝汗顏﹐可真要學學英皇的假腥腥了。這是英皇虛偽的世襲習慣﹐不能立妾嗎﹐那麼情婦多就行了﹐何必要名正言順這麼多事呢﹖有夫之婦﹐淫之可也。有淫無類﹐才是英例。


亨利八世寵幸瑪麗幾年後﹐便生厭了。肥水不流別人田﹐寶寧家族掌舵人馬上生計﹐囑咐安寶寧上陣﹐要亨利八世繼續被寶寧家族的女子迷惑。能歌善舞的安寶寧有美貌﹐有才幹﹐更重要的是她有大志﹐有野心。她知道假如成為了皇帝的情婦姘頭﹐她最終的下場也不過是落得像她妹妹瑪麗一般下場。她不相信曾經擁有﹐她要天長地久。她玩弄手段﹐用盡心計﹐把皇帝迷惑得迷失心智。皇帝越是急色﹐她便越不給他她的身子。她要他把凱特琳皇后休了﹐然後立她為新后﹐到時她才給他處子之身。亨利八世扭盡六壬﹐要羅馬教廷裁決他和凱特琳皇后的婚姻是假的 -- 因為他說她一開始的身份是她嫂子﹐所以他的婚姻是無效的。但是西班牙皇帝扣押了教宗﹐亨利八世得不到教廷的許可。於是安寶寧鼓勵亨利八世﹐說這是英國的事情﹐那裡輪到羅馬教廷的管束﹖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亨利八世為了色﹐廢了后﹐改了國例。安寶寧終于成為皇后娘娘了。


書中的安寶寧是個奸險毒辣的反面人物﹐脾氣非常的壞。她玩弄權勢﹐就算是親妹子﹐也不過是她鞏固勢力的一個棋子。她成了皇后之後﹐努力的剷除異見人士﹐毒殺對頭就是她的拿手好戲。她婚後生了一個公主﹐就是後來的伊麗莎白一世。但是皇帝要個王子(咦﹐中外皆然﹗)﹐她就是生不出來。她得罪了很多皇親國戚﹐身邊就只有幾個親信﹐她的親弟弟佐治便是其中一個。佐治在書中是個有同性戀人﹐他是個悲劇人物﹐為了兩個姐妹的事情而沒有了自己。亨利八世到後來可能對安寶寧失去了興趣﹐不能房事﹐安寶寧知道皇帝不再愛她﹐但她仍存希望﹐希望能夠誕下麟兒來挽回權勢。但是﹐不舉的他又怎能令她懷孕呢﹖為了她的未來﹐為了消滅她的恐慌﹐她和佐治兩人有了不倫的關係。


然後她懷孕了。但是未到足月﹐嬰兒便胎死腹中。亂倫的後果﹐是個狀如妖怪的物體﹐血淋淋的東西。皇帝知道後﹐便開始措心積慮的要廢了她。當然﹐這時他又被另外一個更年輕的仕女迷住了。永遠都是青春無敵﹐長江後浪推前浪。


安寶寧剃人頭﹐人亦剃其頭。皇帝廢過后一次﹐第二次便有經驗了﹐色膽更加粗壯。安寶寧的下場是英國宮幃歷史最著名的一事。皇帝把皇后架上斷頭臺﹐斬了。罪名是叛國﹐她用巫術迷惑皇帝﹐還有﹐她和多人通姦﹐及和兄弟亂倫。她的兄弟佐治也是斬刑下場。


亨利八世一共結了六次婚﹐配偶大都是沒有好下場。她們可能都知道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但是﹐在名和利的引誘下﹐都撲向火焰去了。


作者用現代語言來寫書中人物的對話﹐看這書就像看八卦新聞般﹐誰有耐煩讀文縐縐的句子呢﹖讀這書時我常把中國皇帝和英國皇帝來比較﹕當有了極權﹐色慾便薰心﹐都是一筆糊塗賬。這就是人性﹐古今中外皆然。


書拍成了電影了﹐就在明年二月上映。我熱切的期待著。


星期一, 12月 10, 2007

妳是我的天使

仙滴婭的聖誕願望很卑微﹐她需要一張暖被﹐假如可以的話﹐她還希望能夠得到一副扑克牌。我和仙滴婭是陌路人﹐她是我聖誕樹上採下來的天使。


昨天晚上我獨自去看電影﹐到票房時全院爆滿。我買了下一場的票子﹐兩個小時的空檔﹐我跑到對面的North Park Mall去打發時間。每年感恩節過後﹐聖誕節前夕﹐便是商場最忙的時間。禮拜六晚上﹐更是人頭湧湧。我一個人從商場的北端走到南端﹐在人群中間就是被孤獨束擁。


我停駐在一個聖誕樹前﹐樹上掛著很多天使書簽。這是棵天使樹﹐每張書簽有個名字﹑編號和年齡﹐以及天使們需要的禮物。天使們都是社會上比較不幸的一群。六歲的米高需要褲子﹐和手錶﹐十歲的安妮需要內衣﹐和顏色筆。等等﹐等等。



 


救世軍團體每年都在多個商場豎起天使樹﹐讓善心人士認領天使﹐捐贈天使需要的物品。我是去年聽同事提到這個有意思的行動。同事說她帶六歲的女兒去認領一個天使﹐教導她聖誕節不是一個收禮物的日子﹐讓她知道聖誕的真締。施比受更有福﹐讓孩子身體力行﹐行善由年幼開始。我聽到後﹐便想到我的外甥女和外甥。他們是幸福的孩子﹐所有的事物都是不勞而獲。


於是我想﹐我給他們的聖誕禮物就是帶他們認領天使﹐讓他們知道聖誕節其實不只是收禮物這麼簡單。 但是當我要帶他們去認領時﹐天使樹已經拿下來了。因為被捐贈的禮物要包起來﹐這程序需要時間﹐天使樹在聖誕前兩週便被拿走。於是去年我在網路上找﹐看有那一個團體有類似的需要。我找到一個在下城的教堂﹐他們有個短暫收容站。教堂負責人在網站上列出了他們需要的物品。我和我的外甥們說﹐你們的聖誕禮物是和我到超市買這些物品。我把表姐兩個女兒也拉進這個捐贈行動。我跟我的姐夫和表姐夫說﹐我帶他們去買做這個捐贈﹐你們可願意也出一份﹖他們都樂意的解囊。今年我沒有繼續去年的教育。我開始了﹐且讓他們的父母繼續愛的教育。


然後昨天晚上我停駐在天使樹前面。我拿起了一個書簽﹐認領了我的天使。 仙滴婭﹐編號 XMSC607 228﹐一個八十九歲的陌路人。風燭殘年裡﹐她有個卑微的願望。且讓我買的被子給她今年冬天帶來溫暖﹐我的扑克牌帶給她歡樂。

星期一, 12月 03, 2007

1937 - 人間煉獄在南京


七十年前的冬天﹐十二月十日﹐日軍入侵南京城。殘酷的日軍隨心所欲的虐殺﹑姦淫﹑毆打﹑搶劫﹑放火焚燒中國人﹐歷時六週﹐無數的中國人被集體槍殺活埋﹐人間煉獄在南京。


事情眨眼間已經過了七十個寒暑。究竟在一九三七年的十二月﹐南京城六個星期內多了三十多萬個冤魂﹐又或是日本自己估計﹐只有十到二十萬個﹖又或者像日本某些人民﹐聲聲說虐殺事件根本沒有發生過﹖


真實數目字總是一個謎。猶太人在納粹手下死亡的人數﹐到現在還有人不相信有六百萬之多。但是﹐在數目字上爭取的﹐不是一份意氣﹐而是一個求事實的驅動。如果不堅持﹐侵犯者會以為中國人是個事事求息事寧人的民族。不是麼﹐連歌都唱了﹕「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儒家傳統的思想﹐帶領我們的腳步。」流行音樂家如是寫﹐骨子裡非常的阿Q 。


就是中國人自己不爭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證實了這段歷史﹐處決了領軍的松井石根。事件好像已經圓滿結束。有文字寫道﹕「只有他不故意縱容部下﹐南京大屠殺事件便不可能發生﹐即使發生﹐其規模亦必小得多﹐時間亦必短得多。」咦﹐就這一個祭品﹐其他殺無赦的就可以逃之夭夭﹖


過後數十年中國自己也無暇。戰後國民黨貪婪無能﹐沒有領袖耐煩為那一眾亡魂追討公理。共產黨登場後繼續內亂﹐然後毛澤東隻手遮天﹐昏君搞三反五反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種種聲東擊西的玩意弄到民不聊生﹐生命如草芥﹐共產黨把人民的尊嚴被擺到末位。七十年代初期﹐中國恢復和日本邦交﹐老毛還施令不能提到這南京大屠殺一事。這傢伙還真奴才相得緊﹐虧到現在他那照片還在天安門前高高掛。中國人沒有骨氣﹐還不是數千年儒家奴性的訓練﹖要中國落後﹐根本不必假手于外人﹐一個泱泱大國就這樣落後了許多年 - 國運死在自己人手裡﹐國民也死在自己人的手裡。


到近年中國慢慢富強了﹐才想到要開始收集資料證據建南京大屠殺紀念館。也不是遲﹐好過沒有啊。但一比較﹐我們民族的性格馬上就給猶太族比下去了。猶太人團結﹐第二次大戰後稍微恢復元氣﹐他們便積極聲討德軍的罪行﹐努力的收集猶太人被害的證據﹐建博物館。他們知道﹐只有不遺忘﹐才會在歷史中得到教訓﹐後人才會自重﹐敵人才會反思收斂。


原諒是可以﹐但是我們不可以忘記。中國人民的尊嚴﹐是否可以在時過境遷許多年後才追討呢﹖

星期三, 11月 28, 2007

讓我記得三藩市


今年秋季橋牌賽在三藩市市區內舉行﹐趁感恩節的長假期﹐而牌友伊仁也是住在灣區附近﹐便到訪西岸。對上一次到三藩市是上個世紀的事情了﹐這次來到﹐因為不是住在三藩市城裡﹐倒是看到了加州小城的面貌。

伊仁住在山景城﹐我們每天開車﹐用101高速公路往三藩市下城駛去﹐大約四十分鐘才到達目的地。伊仁的辦公室離他家約五分鐘﹐兩年前他的公司從渥崙搬到山景城﹐他匆匆忙忙的買下了現在這房子。房子要整百萬美金﹐但卻是在一個不大好的地區﹐所有的鄰居都是不會講英語的墨西哥籍人﹐除了他沒有白人了。我在德州的房子比他的大四分一﹐但價錢卻只有他的四份一。加州不易居啊。

北加州一般平民房子都是不大﹐不像德州﹕Everything is bigger in Texas。但是我就是喜歡加州的風景。翠柏樹沿著公路生長﹐山脈起伏﹐天氣怡人。我在三藩市的那幾天都是天晴無風﹐六十多度的天氣﹐穿帶來的皮外套都嫌笨熱﹐一件凱絲咪寒衣便可以在晚上走回停車場。

噢﹐泊車。像所有的大城市﹐地方小﹐人多﹐泊車便是個大問題。貴不止﹐而且是難找到空位。幸好那幾天是公共假期﹐比較容易找到車位。有一天我們把車子停在比較遠一點 Daly City, 然後乘地鐵到下城﹐不過就是不方便。

伊仁問我是否有到過蘇蘇里圖等海邊城鎮看過﹐我說沒有。他說一定要去看看﹐漂亮得緊呢。不過這幾天每晚回到他家已經凌晨十二點﹐然後第二天我們十一點多便要出門打牌去了﹐我們最後還是沒有去到蘇蘇里圖﹐卻在101高速公路拐彎上了出名的一號公路。這公路一旁是太平洋﹐由美麗的海岸線裝飾﹐帶給乘客滿目的風光。我們在附近的一個叫Pacifica的小鎮停下﹐跑到海邊去看海。海邊有個小山峰﹐我們便行山去了。我那對皮鞋不是爬山的料子﹐走得我驚心動魄的。但是從高處望海﹐又是另外一種心情。




每天都是打牌﹐沒有好好的找地方吃中餐。唐人街就在附近﹐但是我的經驗是三藩市唐人街的餐館是最爛的。有一天我忍不住﹐在街上拉住一個華裔青年問﹕這城可有好的中國餐館﹖這倒令他發笑。他說﹐這是三藩市﹐找不到中國餐館﹐你是開玩笑吧﹖我不好意思﹐只有不著聲和伊仁到唐人街捱唬洋人的中餐。

我喜歡三藩市﹐假如可以重撥時間﹐年輕的我一定會紐約一分鐘的搬到這城裡。但是﹐時不與我﹐一切都太遲了。然後﹐在走的那天﹐我在機場裡吃了一客生平最貴的燒鴨雲吞麵。刻骨銘心﹐讓我記得三藩市。

星期二, 11月 20, 2007

老餅

 



 


網友說他的男友喜歡徐小鳳﹐根據他自己的說話﹐他男友「好老餅」。我跟他說﹐我已經好久沒有聽新一代的歌星了﹐我也喜歡徐小鳳。噢噢噢﹐還有﹐近這十多年我只愛聽粵曲呢﹐所以我也是老餅一個。


少年時適逢八十年代初期﹐那是香港樂壇的黃金歲月。我和網友年齡相仿﹐我向他數﹕徐小鳳甄妮羅文陳百強都是我喜歡的﹐我也喜歡關正傑雷安娜葉麗儀葉振棠林子祥。還有﹐我不喜歡譚詠麟和張國榮。 我記得我買的第一張粵語唱片是葉麗儀的「上海灘」。之前我是聽台灣的流行歌曲多﹐最迷齊豫劉文正黃露儀費玉清鳳飛飛等人。不過當香港電視劇風靡東南亞之後﹐我便聽粵語流行曲多了。沒想到現在我成了老餅。


噢那個年代﹐真正令人懷念。一首「上海灘」﹐到現在還是覺得是上個世紀的第一經典。喜歡羅文的聲音﹐喜歡他的「親情」﹐「小李飛刀」也好。忙著學小鳳姐唱「無奈」時第二句時的獨特風格。迷關正傑厚實的聲音高哼「天籟」﹐然後又可以柔情款款的和細契「倆忘煙水裡」。愛甄妮的半咸淡廣東話來唱「明日話今天」。陳百強的「等」陪我寂寞到夜深。雷安娜的「彩雲曲」我覺得比她的成名曲「舊夢不需記」更好。林子祥我喜歡他的「分分鐘需要你」。


後來到了寄宿學校﹐華人同學們的消遣是家裡寄來的唱片﹐有時他們也拿出來與眾同樂。那時譚詠麟好紅﹐我有聽﹐但一直不了解他憑甚麼可以這般受歡迎。不是不喜歡他的歌﹐就是沒有一種共鳴。八十年代中期紅了張學友﹐「輕撫妳的臉」那一張唱片很好聽。陳慧嫻的「傻女」和「去吧」我最喜歡。葉倩文初出道時拍了部台灣文藝片「一根火柴」﹐我嫌她不漂亮﹐但八十年代中一個不覺意﹐她竟然在香港歌壇紅了﹐晚上「零時十分」還帶著耳機在聽。然後強說愁跟著林憶蓮喊「我空虛我寂寞我凍」。還有梅艷芳﹐一直在鬼五馬六﹐不過倒是把她的「蔓珠莎華」和「胭脂扣」聽得爛熟。


八十年代過後我便沒有再聽香港的流行曲了﹐是四大天王的稱號謀殺了樂壇。那時聽到劉德華郭富城唱歌﹐我就皺眉﹐如果這兩人可以被擺上神檯﹐那我不聽粵語流行曲也罷。在香港紅不必靠實力﹐重要的是傳媒的盲目力量可以帶領沒有品味的羊群。媒介就是努力的吹捧著這四大天王的稱號﹐於是香港再沒有人可以冒出頭。年前看報﹐譚詠麟說某某某四人可以成為新四大天王﹐我就心裡罵﹕SHUT UP ALREADY﹐就是這些封號坑了香港的歌壇發展許多年﹐這位永遠廿五歲的譚先生過了半百還要再危害人間﹐算了吧。


說沒有聽流行曲也是騙人的﹐其實我最近才開始認真的去認識王菲的歌。我是後知後覺﹐人家不再唱了﹐我才四處找她的舊唱片來放進我的iPod裡。其實這是我的一貫的老毛病﹐我在七十年代時曾經迷上五六十年代的老歌﹐那時一逕兒在找潘秀瓊靜婷顧媚白光葛蘭吳鶯音等人的歌來聽﹐峇厘島魂縈舊夢恨不相逢未嫁時斷腸紅鍾山春唱個不亦樂乎。


依此算我可能十年後會迷上陳奕迅楊仟嬅鄭秀文﹐接著再輪到孖女。從小患上的「老餅症候群」看來已經是病入膏肓。

喵喵喵

小時候被大人熏陶﹐耳提面命的必須討厭小動物﹐尤其是貓﹐更是不能觸摸。最近距離的接觸就是把冷飯菜汁倒在後巷裡﹐讓一眾流浪貓大快朵頤。說真的﹐這些貓多是骨瘦如柴﹐一點也不俊俏。


後來十三歲時﹐我的契姑媽送了一頭白毛犬給我﹐我把牠喚作尼尼﹐那是讀了瓊瑤的《聚散倆依依》一書後﹐照版煮碗給牠取的名字。不過兩三年後﹐我出國時﹐家人說我走後沒人看顧這狗﹐便把尼尼送了給我的二姨一家。現在想起來﹐我的家人真正不愛小動物﹐和尼尼的一場緣份倒是異數。


到了美國後唸碩士時﹐我第一個室友史提芬養了一隻純種暹羅母貓﹐名字叫Puck﹐是莎士比亞仲夏夜之夢劇裡一個精靈的名字。那時牠已經十五六歲了﹐是隻高齡貓。Puck是名副其實的高竇貓﹐開始時對我是不理睬的。叫牠時﹐牠往往馬上朝相反的方向走。但是我不介意﹐也對貓兒發生了莫大的興趣。一年後史提芬畢業﹐便問我要不要收養牠﹐讀書少個如花伴﹐身旁有個動物陪伴也好﹐便答應了。那年的冬天不太冷﹐沒有一天是冷到結冰﹐到了春天﹐貓兒到外頭玩耍﹐帶了一身的貓虱回家﹐我的皮膚被這些虱咬到班駁。我用盡方法也不能驅走這些貓虱﹐逼不得以我登報把貓送人了。那年姐姐也搬到德州﹐她一家也受到被貓虱咬之苦。


我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每週都要出外公干﹐便沒有養貓的念頭。後來轉工﹐不必每週都出差﹐便開始想再養貓了。我沒想過養狗﹐因為每天要帶狗逛街﹐太過困身﹐養貓是比較適合我這懶人。於是一個週末﹐我跑到寵物店﹐想領養一隻貓。我的條件是﹐一定要短毛﹐而且不能純種﹐因為我一心以為純種貓一定會像Puck般高竇。到了寵物店﹐那天剛好有個義務團體拿了好多小貓讓人領養﹐我便說我要領養一頭。我選了一隻約六個禮拜大的白色短毛貓﹐眼睛好藍﹐我問牠叫甚麼名字﹐那義工說還沒有命名﹐付錢填表時我隨便的說﹐既然眼睛這麼藍﹐便叫Sinatra吧。負責人說﹐你應該選多一頭﹐看﹐這長毛貓是Sinatra的同胞妹子﹐我們叫牠 Houdini﹐你看看啊。我一看到牠﹐心馬上軟了。想想﹐養兩頭也好﹐牠們有伴便不寂寞。於是便拿了牠們回家﹐也把先前立意不要長毛貓的道理丟到爪哇國了。


多養一隻貓是我明智的決定﹐因為牠們兩個實在太過親厚了﹐而且我上班時也不怕貓兒一個寂寞。我帶牠們回家後﹐便想﹐既然入了我家門﹐我得給牠們取個合我意的名字。想了半秒﹐便給短毛公貓叫阿刨﹐長毛母貓叫阿嗲。說實在我不相信牠們曉得這是牠們各自的名字﹐因為我是獨居﹐回到家裡﹐可以半天也不講一句話﹐到餵貓時便一逕“喵喵喵” 的招喚牠們。只是當牠們淘氣時我才會把牠們連名字一起罵。所以我的貓是笨貓一點也不錯。


十隻手指有長短﹐不久我便知道我愛阿嗲多一點。牠實在太過漂亮了﹐牠又比阿刨黏我一點。阿刨是不給我抱的﹐阿嗲則會在我大腿上享受溫暖﹐有時睡覺時﹐阿嗲會攤在我的胸口上打呼嚕。


所以我同事常罵我偏心﹐因為我的手機的背景照片只有阿嗲的模樣。


 



阿嗲


 



阿刨

星期五, 11月 09, 2007

黃金女郎


一開始時我愛的是玫瑰﹐然後我覺得桃樂妃更合心意﹐但是到了最後﹐人家問到﹐我說如果要我選﹐我一定要做白蘭芝。可是在所有的戲迷調查中﹐往往最受歡迎的是蘇菲亞。

她們都是我最喜歡的電視處境喜劇《黃金女郎》(The Golden Girls) 的主角。我愛上這喜劇是八九年的事。那年暑假我到美國探訪姐姐。她剛結婚﹐還是住在一房一廳的小公寓裡。我霸了她的客廳做廳長。每天起來已經是早上十點多了-- 是啊﹐就是那年暑假我增磅的。醒來後還是賴在被窩了﹐用遙控器打開電視﹐每天這個時候便是電視臺重播喜劇的時間﹐我就看它一兩集的重播 。

六個禮拜後﹐我就是覺得和她們非常熟落了。

老外通共把年過五十歲的日子稱為黃金歲月。黃金女郎的四個女角年紀都已經過半百。蘇菲亞和桃樂妃是母女﹐玫瑰是個寡婦﹐而白蘭芝是個性生活愉快的房東。她們都是單身﹐租了白蘭芝的房子﹐日子久了大家就像是一家人般。劇集圍繞著四人的同居生活﹐妙事糗事一籮筐。

玫瑰是個單純﹐又帶點傻贛的女人。她劇中很多的笑話就是從她的老家 Saint Olaf 說起。她雖然單純﹐但是很好勝。我喜歡她的傻氣。

桃樂妃由出名的碧亞特 (Bea Arthur) 飾演。我開始時以為她是個變性人﹐其實她只是長得高大﹐嗓子又帶點鵝公喉﹐所有才有此誤會。她演的桃樂妃是個離了婚的代課老師﹐是四個人之中外表最堅強的一個。她侍母至孝﹐和她母親蘇菲亞感情要好。但有時在她們對答中﹐你會覺得她其實像是蘇菲亞的母親﹐因為蘇菲亞年紀大了﹐反而脾氣有時像個小孩子一樣。

蘇菲亞的角色在劇中擁有最好的對白。她往往在其他角色說完笑話後中再加一棍(one liner)﹐讓觀眾噴飯。她和其他三個年紀小她一輩的女子共住﹐有七十歲老人的生活經驗﹐也有豁達的生命觀。

其實與其說我要做白蘭芝﹐不如說我非常羨慕她。她是一個性慾強的女人﹐雖然已經年過半百﹐但是身邊的男人風車般轉。她和不同的男人約會﹐上床﹐而樂而不淫的笑話便由此而生。其實其他三人也有性生活﹐但是白蘭芝的就是燦爛得多。

這劇集共播了七季﹐除了最後一季﹐每季收視率都在前十名。而這四個女演員﹐每人都憑其角色曾獲得艾美獎﹐實至名歸皆大歡喜。

每天 Lifetime 頻道都重播兩三集《黃金女郎》﹐一年到頭不斷。每一集看了數十遍﹐但是當遙控器轉到該臺時﹐還是停住再看。笑話簡直是常青﹐歷舊彌新﹐就是百看不厭。

桃樂妃玫瑰白蘭芝蘇菲亞﹐thank you for being a friend.

星期一, 11月 05, 2007

我愛夏日長


 


從今年開始﹐美國修改了律法﹐我們的夏令時間比往年多了四週。以往夏令時間在四月頭開始﹐但今年三月的第二個週末已經把時間撥前了一個鐘頭。然後到十一月的第一個週末才撥後一個鐘回到標準時間。

我最是討厭標準時間﹐那時在北愛爾蘭讀書﹐冬天時下午約三點半天便黑了﹐於是在那裡住七年﹐因為少見到太陽﹐我這在赤道成長的孩子便每年都患冬天憂鬱症﹐鬱鬱不歡多愁善感。我愛四月到九月那一段日子﹐轉了夏令時間﹐陽光充沛﹐太陽有時晚上九點還未下山。這幾年看溫布頓網球賽﹐便有幾場賽事一直打到九點鐘太陽要下山時才被評判叫停﹐倒叫我想起那時我們在宿舍前的一面牆打網球﹐那牆就是眾人的對手﹐一直打到太陽下山才停止。


澳洲也有夏令時間﹐不過它的節季和北半球剛剛相反﹐這也是我不喜歡標準時間的原因。德州夏天時﹐和澳洲東部時差十五個小時﹐當我們到了冬天﹐他們就夏天﹐他們一轉夏令時間﹐配合我們的標準時間﹐時差便是十七個小時了﹐往往使到我和摯友通電話非常不方便。


德州的標準時間以往是十月的最後一個週末開始﹐在周日凌晨二時﹐大家便把時鐘撥回到一點鐘﹐我到現在還不曉得電視台如何安排過渡時間的節目﹐我沒有耐心在電視前等候觀察。


我們城里有個同志區﹐十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六晚上﹐那區就有個盛大的萬聖節街上化裝集會﹐整條街封鎖﹐只讓行人進入。有人一年就是等待這一天﹐穿上他們減肥後才可以穿上的魚網釘珠片艷服﹐化裝妖冶的在街上煙視媚行。我早幾年會和幾個朋友到那裡逛﹐冒著寒風﹐看群魔亂舞﹐然後離開時大家提醒要轉時間。但這幾年沒有這個興緻﹐也不去軌熱鬧了。說是年紀老大了也不是﹐這一年的那一天我晚上跑去了廣場的一個賣耳環的小店裡穿了耳孔﹐也是蠻開心的。


不過今年轉了慣例﹐到十一月第一個週末才轉時間﹐我今年竟忘了要轉時間。星期天早上本來要八點爬起來看巴黎的網球直播﹐起來時看到鬧鐘已經九點多﹐心裡罵了一聲遲了。不過開了電視﹐原來賽事才開始﹐才想起﹐是昨晚轉時間賺了一小時。


我是希望全年都是用夏令時間的擁護派﹐因為太陽可以在下午遲一點才下山﹐能溫暖我的心長一點。我是晚睡遲起的人﹐才不管太陽甚麼鐘點昇起。


 


 

星期五, 11月 02, 2007

過去未來



在可麗兒六歲時她認識了三十六歲的亨利。當可麗兒廿三歲時﹐她終于和三十一歲的亨利共諧連理。


這是《我那漫遊時空的丈夫》(The Time Traveler’s Wife) 一書的簡介。二零零三年出版後﹐馬上成了暢銷書。書好厚﹐五百多頁。那天和馬大談天﹐她說她年前買了﹐嫌悶﹐還沒讀完。我是雙管齊下的十多天才看完。一半是在車上聽﹐一半在睡前讀﹐今天終于讀畢。


故事是這樣的﹕亨利的特殊基因使他常常不由自主回到過去﹐或到達未來。可麗兒是他的太太﹐他的時空漫遊能力﹐令他能夠不時到訪她的童年和青春時期﹐看著她的成長。他漫遊時空時﹐身上不能帶任何東西﹐所以每次到達過去或未來時﹐都赤身露體﹐必須馬上找衣服蔽體﹐和偷食物﹐漸漸的他練就了不少的求生技能。於是他未來的他﹐回到他年少時﹐教導那時年紀還小的自己如何開鎖﹐打荷包﹐及偷竊等等技能。故事也不好說太多﹐因為內容其實就是這般單薄。不﹐這不是一部科幻小說﹐而是一個愛情故事。也不好當是科幻﹐不然裡面的漏洞可以由雙峰駱駝慢步走過。書寫得很長﹐又有點囉囌。每一章由亨利﹐或可麗兒序述。單薄的故事﹐由很多的細節堆砌而成﹐也不是壞事﹐亦舒女士每本書不也是這般故事單薄嗎﹖不過是寫兩人的相識﹐相愛﹐結合﹐和婚後發生的事﹐涓滴而成。


擁有這個時空漫遊的特異能力是否好事﹖那要看是到未來或是從前。


有些人愛算命﹐想知道未來。我也好奇﹐算了三次。


一次是在新加坡工作時給一個印度女士相命。她說我會到南方長住。說她錯也不是﹐對又不是。我沒有移民到澳洲﹐但是我現在確實是住在美國南方。可能我以後還是會搬到南非吧﹖若是如此﹐最終她可能還是算對。


第二次是在休士頓讓一個泰國和尚算命。我凌晨四點便到他廟裡排隊﹐因為他每天只看一百個客人。他一握我的手便把我年齡說對了﹐不過他還說我會結婚生子﹐我心裡在偷笑﹐咦﹐看來他的招牌不保。


第三次是一個白人女士。我的好朋友添姆提每半年便拜訪她一次﹐我好奇﹐便約了時間看她。她說的有些對﹐有些不對。不過她說我那年會有一位朋友去世﹐我聽了便耿耿于懷。後來我一位同事的丈夫患了癌症﹐從發現患癌到去世也不過兩個多月的時間。我沒見過她的丈夫﹐但常聽她提起他﹐于是便一廂情願的認為他就是他。不然我還會疑雨疑雲驚風怕雨的過那一年。


在這次後我就不再相命了﹐因為了解到就算知道未來﹐也不是好事﹐徒惹一番憂。


但是如果能夠有回到過去的能力呢﹖那可是一種好事﹖看來也不。我怕看到自己當年幼稚無能和一一失諸交臂的遺憾﹐可能便更生氣。而且見到已經不再現存的人﹐又徒增一次傷懷。不如不見。


話扯開了。我巴巴的讀完這小說﹐是因為它現在正被改篇成電影﹐有我喜歡的 Rachel McAdams 和 Eric Bana 主演。我想看了小說才入場看戲。再想想 -- 咦﹐我這般做﹐不正是變奏的想預知未來嗎﹖預知電影的結局﹐嗯﹐那是我常常想避免的事。瞧﹐我又蹧蹋我看電影的快樂 -- 就是因為好奇。